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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为琐事将同学打成重伤被判缓刑
高中生为琐事将同学打成重伤被判缓刑 本是同学之间小小纠纷,但冲动之下一棍将人打成重伤。2012年7月3日,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在校高中生故意伤害罪案进行宣判,被告人何某和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两年。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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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案例------故意伤害罪(重伤)
李某、朱某、任某故意伤害案解析 故意伤害罪(重伤) 一、本案基本事实 2009 年 12 月 24 日 凌晨 3 时许,李某、朱某、任某下夜班回到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租住地时,因大声谈笑和上楼脚步声干扰了他人休息而与同居一楼的被害人蒋某等人发生争吵,继而双方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