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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偷鱼耍横 夫妻袭警获刑

                                                丈夫偷鱼耍横 夫妻袭警获刑

      何某违法在他人承包的水库钓鱼,民警赶到制止不但不听劝阻,还漫骂民警,在民警带何某上警车去批评教育的途中,妻子蒋某为“解救”丈夫率亲友殴打执行公务的警察。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何某、蒋某被湖南省汉寿县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单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1年4月29日凌晨,汉寿县公安局东岳庙派出所接该乡荆竹界水库承包人赵某电话报称,有几十名当地群众在水库边钓鱼。该所民警立即带领户政员到现场进行规劝。在规劝被告人何某时,遭到何的辱骂。于是准备将何带至荆竹界村支部书记黄某家进行批评教育。当警车途径何某家时,何的妻子蒋某邀集附近亲友围堵警车。民警下车制止时遭到殴打。何某也趁机下了车,并上前殴打民警。后该村支部书记黄某赶到现场劝阻后,执法民警方得以离开。经法医学鉴定,受伤民警之损伤构成轻微伤。

       汉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真诚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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