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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无端打死岳母获刑十五年

                                醉酒男子无端打死岳母获刑十五年

     醉酒后殴打妻子,随后又将劝架的岳母打死。2012年9月27日上午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现年48岁的王某,案发前是门头沟区某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小组长。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20日晚上11点左右,王某在其家中,酒后无故殴打妻子时因其80岁的岳母劝阻,遂又对岳母进行殴打,岳母被其拳脚等钝性暴力多次作用于头部及胸腹部,致多脏器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王某的妻子报警,王某在现场被警察抓获。

  据王某在法庭上供述称,他平时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和岳母也没有什么矛盾。他们虽然有自己的住房,但是为了照顾岳父、岳母,他们特意搬到岳母家和两位老人一起生活。案发当天,他约同事一起喝酒,他在超市买了4瓶白酒并带到饭馆。其间,4瓶白酒喝完了之后,几人又要了两瓶白酒,每人还又喝了一瓶啤酒。喝完酒之后的事情他就全不知道了,“喝断片儿了,再睁眼时就在派出所里了”,王某说道。

  据王某的同事证言显示:几天前,大家说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于是,王某和另外一名同事组织说去涮羊肉,想在一起喝酒聊聊天。当天下班后,王某去超市买了4瓶38度的白酒,购物小票显示时间是17时41分。喝酒的时候,他们感觉王某有点喝多、话多了。而平时,王某喝过半斤多,那天他喝了一瓶白酒。

  另据王某的妻子证言描述,王某平常就经常骂她打她,出事那天晚上九点多,她正在家里看电视,丈夫从外面带着一身酒气地回来了。“他当时醉醺醺的,看到我就开始骂,还扇了我一个耳光”。当时已经睡下了的岳母,在听到王某打妻子后,便穿着秋裤、光着脚从房间里跑出来进行劝阻,随后,王某便冲着80岁的老太太就走了过去,一顿拳打脚踢。警察赶来时岳母已经气绝身亡。

  而检方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王某从2012年3月21日凌晨被控制到醒来后,在公安机关做了第一次笔录,直至到后来在民警讯问王某的时候,王某均只能回忆起其当晚喝酒之前的情形,但对一共喝了多少酒、谁买单、如何回家、与何人发生冲突等问题都回忆不起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