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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释义

                                                  伪证罪释义

()概念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构成
主体 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里的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鉴定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指定,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人。记录人,是指在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为调查、搜查、询问证人、被害人或者审讯被告人担任文字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担任外国语、民族语或者哑语翻译的人。
行为 伪证罪的行为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1)陷害的伪证,即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这里的陷害,既包括证无罪为有罪,也包括证轻罪为重罪。(2)包庇的伪证,即隐匿罪证。这里的包庇,既包括证有罪为无罪,也包括证重罪为轻罪。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上述伪证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 伪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证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处罚
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伪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因伪证导致被害人被无辜定罪或者轻罪重判;或者使有罪的人被无罪释放或者重罪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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