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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借款扮“阔少” 男子获刑四年半

                 骗取借款扮“阔少” 男子获刑四年半

为了讲面子、摆阔气连续到4家信贷店“借款”8万余元,418日徐州男子蒋某被铜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不满30岁的蒋某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员,月薪不过千元,蒋某经常处于高档消费场所,工资根本不够其挥霍。于是“爱面子”的蒋某采取由他人担保到信贷公司借款的方式,虚构借款的用途和个人收入证明,先后骗取4家信贷公司8.3万元。靠着这些钱,蒋某成为了同事眼中的“潮人”,不仅吃喝穿戴高档,还长期租用不同的车辆上下班,俨然一个挥金如土的阔少模样。但随着这些借款的到期,蒋某再也无法应付随时登门索债的债主,陆陆续续还了5千元后便销声匿迹躲债去了新疆,数月后,蒋某在新疆被警方抓获。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诈骗数额在四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内量刑,法院综合蒋某的犯罪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