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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绍婚姻诈骗钱财 构成诈骗罪锒铛入狱

                         以介绍婚姻诈骗钱财 构成诈骗罪锒铛入狱

几人结伙以介绍婚姻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结果因触法领刑并处罚金。日前,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李曾某、程某、张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和二年并处罚金。
201012月上旬,曾某、程某、张某数人共谋,欲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后该三人会及犯罪嫌疑人王某分别冒称朱某某亲属,将朱某某介绍给江苏省睢宁县高作镇石墩村周某为妻,周某看到朱某某年轻貌美,不禁被上了套。在周某和朱某某相处几天之后,该三人向周某提出朱某某以前和他人定过婚,如果周某同意,他们可以帮助说服推掉订婚,周某欣然同意。随后,该三人提出需要退回原先朱某某与他人婚礼定金共计现金25000元,周某东挪西借终于凑齐交给该三人,之后该三人及朱某某便杳无音讯,周某大呼上当,随即报警。
睢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