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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夜晚撞死老人 司机自首赔偿获缓刑
                            出租车夜晚撞死老人   司机自首赔偿获缓刑
       2014年3月3日晚,广西省来宾市爱华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名出租车司机驾车过快撞倒了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伤者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014年6月18日,这起交通肇事案在兴宾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该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当庭以罗泉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3月3日晚23时许,罗泉正驾驶着出租车搭载乘客驶往目的地,当转弯进入爱华路时,他开始深踩油门加速行驶。该地段属于教育区,夜深后车流人流一般都很少,罗泉没有认真观察周边情况,当发现横穿马路的行人时,来不及刹车,车辆狠狠地撞到一名老人,致其当场倒地昏迷。
      撞到人后,罗泉立即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下车查看老人伤情,等待救援人员到来。救护车来到后,立即把伤者送往医院,但老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老人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颅内出血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罗泉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泉违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罗泉即打电话报警,留在现场抢救被害人,并自动投案,属于自首;被告人罗泉当庭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