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经适房指标受贿350万房管局副科长获刑15年 2013年3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赣州市房管局一副科长龚瑞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龚瑞杰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 2007年,赣州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位于赣州市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