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敲门抢劫敲诈 分文未得获刑八年 2011 年 6 月 1 日 上午,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抢劫、敲诈勒索案,张某实施抢劫、敲诈勒索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张某今年 31 岁,曾于云南某武警支队服役四年, 2001 年退伍后